日前,区教科体局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对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对各培训机构是否有“两码”、是否有专人在岗测量体温进行登记、防疫物资是否齐备、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培训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有无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察组要求,各培训机构要坚持预防为准,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和机制,严格把握重点环节和场所,同时不组织大型讲座、大课堂上课,严格控制线下培训规模和人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隔离室和防疫物资储备;要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收退费和教师信息公示制度,不得在学科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严禁使用学校在职教师。